1. 建设背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于2007年1月17日经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7年4月5日经温家宝总理签署颁布,2008年5月1日开始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应当按照及时、准确、便民的原则公开政府信息,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反映本行政机关履行职责基本情况的政府信息要主动公开,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及时予以答复。通过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建立信息公开制度,有效保障公民的知情权,依法保证公民更好地行使参与权和监督权。这一规定,为实现宪法确定的“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权利,奠定了坚实的信息基础。 2. 系统简介 威尔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的主要目标是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建设和管理。以现有OA系统为基础,以网站为信息公开的最终数据展现平台,通过OA功能扩展,实现局机关各项信息公共的录入、审批、公布等受理过程的自动化和电子化,并为局监督管理部门提供信息公共审理过程的跟踪和监督,提高局机关的政务效率和公众满意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威尔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采用最流行的SOA/MVC架构模式,和大量先进的诸如Ajax、RSS等web2.0的技术,并全部采用Lotus Domino/Notes开发,充分考虑了系统的柔性和开放性,以成熟的技术,用于快速构建电子政务信息公开体系,产品提供了目录管理、信息管理、模板样式管理、维护体系管理、依申请公开办理等公开流程所需的各项功能,系统支持横向、纵向的节点构架体系,实现了内外网、多地域、多部门的信息交换和报送;同时完善的维护权限管理,确保了系统的规模型、可靠性、安全性。 3. 系统构架 3.1. 系统逻辑架构 (1)、目录公开的前台展现与后台维护; 采用统一平台统一构建的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平,节省行政成本,基于权限体系的各级管理员通过统一的后台维护职责内的公开目录,实现政务信息的主动公开。 (2)、依申请公开的前台提交申请与后台审核处理; 我们提供了“依申请公开”统一的前台提交与后台审核,采用集中式受理, 对主动公开为涉及到的公开内容,以依申请的方式进行公开,为基于目录公开进行内容补充。 3.2. 系统管理架构 ⑴节点 节点指在政务信息公开中覆盖的各独立部门,如省、市、县、区、部门,各节点按照上下关系分成各层级,共同组成政务信息公开体系,各节点依照“政务信息规范”独立维护内部目录、信息、办理公开申请。 ⑵节点管理员 各节点管理员按照“政务信息规范”编制扩展本节点目录结构,并分配本节点(机构)内编辑的维护权限,对本节点编辑人员进行工作监督考核,实现目录信息的协作维护。 ⑶节点编辑 节点内的编辑按照权限分配,对职权范围内的目录进行信息公开的维护工作,一个节点、目录可实现多个编辑人员共同维护。 ⑷节点申请审批员 用户提交信息公开的申请后将分发给各节点的审核员,审核员可以进行在线的申请审批,审批内容将自动反馈给提交人。 3.3. 系统功能架构 威尔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提供了目录公开管理的节点管理、目录管理、信息管理、图片附件管理、模板管理、模板设置、系统设置、日志查询、统计考核等功能。依申请公开系统提供了申请的前台提交以及后台办理功能,具体功能介绍请参考“第5小节--系统功能简介” 。 5. 系统功能简介 5.1. 节点目录公开管理 信息目录公开管理对行政机关的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公开信息、不公开信息的目录、不公开信息等的管理。同时可以依据权限分配情况,维护管理信息公开目录以及不公开信息的目录;目录编号自动生成。 5.1.1. 目录公开前台 用户通过访问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省级部门信息公开目录、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列表情况进行信息查看,同时可以通过标题与索引号进行相关信息检索。选择进入相应目录分页后,可查看该分类信息公开的列表。 5.1.2. 新建政务信息公开节点 新建:新建新的政务信息公开节点 删除:删除该节点 节点名称:点击参看详细 5.1.3. 节点权限分配 进行系统管理体系机构、用户、角色的初始化,按照当地实际情况建立机构、用户、角色,并做好层级关系,建立机构管理员可对本机构人员进行独立维护。 按照政府下属部门、市(区)建立维护机构人员,并按照机构、人员对节点信息维护进行维护的授权。 5.1.4. 节点的公开目录编制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规范》中“法定公开目录编制规范”与“补充公开目录编制规范”的内容进行目录编制。 系统提供了目录的新增、删除、排序、修改等目录管理方式,方便用户对目录体系进行维护。 5.1.5. 公开目录规范格式管理 5.1.5.1. 格式转换 可以新增多种格式,格式的属性可以定义。 5.1.5.2. 格式维护 5.2. 目录公开信息填报 5.2.1. 信息填报流程 5.2.2. 进入信息管理界面 左侧为目录结构区。区中所有目录结构是按照《各地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规范》设计,通过点选节点确定所要操作的信息类别(如:地区(行业)介绍、领导信息、计划总结、发展规划等)。 右侧为信息管理区。点选节点后,该区域显示该节点所包含的所有信息及可对信息进行的操作(包括:新建、修改、删除、审核、信息搜索)。 5.2.3. 新建信息 点击“新建”按钮进入信息新建编辑界面。 说明:根据所须填报信息的不同类型,信息填报表分为5种不同格式。系统会通过用户点选节点,自动关联格式表,用户只需依照系统引导填写格式表的各项信息即可。 可对信息进行可视化编辑,包括对文字、图片、表格等形式。同时,可以对其进行保存、修改、删除、审核等操作。系统实现信息发布的审核员一级审核功能。 5.2.4. 信息搜索 用户可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性填写“标题”、“目录”、“状态”对信息进行搜索。 标题:信息完整或部分标题。如果不填写,则表示选择所有信息标题。 目录:信息所有类别,其中“信息公开目录报送信息”为全部信息类别。 状态:所有状态、未审核、已核。 5.2.5. 各节点信息流转 基于统一政务信息公开平台的各节点信息将按照目录共享规则进行节点目录间的信息流转,从而完成子节点信息输入后能自动进入主节点的相关主题目录中,并完成发布。 5.3. 前台模板维护 5.3.1. 节点模板独立定义 系统支持各节点的模板样式的独立定义,及每个界定都可以独立定义自身的个性化模板样式,同样,为保证对原网站风格样式的传承,您可以将原网站页面另存后进行重新置标,上传至系统中即可完成模板的定义。 5.3.2. 可视化模板编辑 系统采用可视化的模版编辑技术,提供及用及所得的模式,在设置过程中,采用无脚本编辑模式,用户只需选择单元表现样式、相关的显示效果便可快速的在可视化页面中预览,同时系统也支持用户对样式库脚本进行自定义维护,获得更加丰富的呈现方式。 5.4. 依申请公开业务 5.4.1. 依申请公开系统常规流程 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流程定义与调整。 5.4.2. 申请编号定义 管理员个对申请的编号格式进行自定义,以便对不同分类申请进行区分与管理。 5.4.3. 前台申报 5.4.4. 后台申报办理 对外网提交的申请进行列表,点击“申请人姓名”查看具体审请内容并进行受理。 待受理办件:未受理申请列表查看; 待办理办件:待办理申请列表查看; 已办理办件:已经办理完毕的办件查看; 监督办件:对转发办件进行监督。 公开办件:对隐藏办件进行公开。 查看申请的内容并填写处理的意见、选择处理方式、处理部门、处理人。 5.5. 工作统计 为了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发展,保证各项规定切实有效地得到贯彻落实,《政务信息公开条例》设定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考评机制。为此平台在数字上为考评提供依据,平台统计内容分成两个部分,分别是信息公开平台工作统计与依申请公开办理统计。 ⑴ 信息公开平台统计 目录信息统计包括:目录信息数目统计、维护人员工作量统计等,可从时间单位、目录、机构、人员等多角度对目录公开系统的整体信息情况进行统计。可生成时间段DOC报表输出。 前台查询统计:可按时间段、IP对目录、信息进行目录前台访问情况,可生成时间段DOC报表输出。 ⑵ 依申请公开办理统计 系统可对,平台操作日志进行统计,并且可对平台办件办理情况进行按时间段、受理机构、受理状态等进行工作量统计。 ⑶ 综合报表生成 针对信息公开业务进行汇总、统计、分析。提供工作月报、工作季报、工作年报的查询、打印。